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成都市中醫醫院)政事權限清單
一、總則
根據黨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三定”規定及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機構職能編制規定,主管部門、事業單位及相關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市衛健委舉辦監督職責
1.監督管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對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健康和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下同)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貫徹執行;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技術、安全等行業監管。
2.負責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重點科研基地建設以及重點學科、重點??平ㄔO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繼續教育工作,管理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漆t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監督管理工作。
3.監督管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對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執行;貫徹落實省基本藥物和醫用耗材采購、配送、使用、設備采購和使用的政策扶持政策,負責對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落實集采藥械使用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4.按權限管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機構編制工作。
5.監督審核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崗位聘用、公開招聘、考核獎勵等工作,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漆t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二)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自主管理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2.依法組織開展醫療、科研、教學等日常工作,依法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3.按規定承擔醫院機構編制管理、事業單位登記、網上名稱管理相關工作。
4.負責醫院資產管理,包括采購、使用、處置等;負責醫院預算編制、執行、調整、分析,決算工作;負責醫院財務收支管理。
5.依照有關規定討論和決定醫院改革發展穩定、財務預決算、“三重一大”、以及涉及醫務人員權益保障等的重大問題。
6.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領導醫院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任命事業單位內設機構負責同志,抓好醫院黨員干部的培養、選拔、管理工作,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7.做好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宣傳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弘揚崇高精神,加強醫德醫風、精神文明和醫院文化建設。
8.全面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做好統戰工作。
9.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10.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院職工的日常管理。
(三)相關部門綜合管理職責
1.市委編辦管理職責
(1)審核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機構職能編制規定 。
(2)審核、審批、備案機構、職責、編制和領導職數等調整事項。
(3)指導監督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
(4)監督檢查事業單位改革、機構職能編制規定和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執行情況。
(5)依法開展事業單位登記、網上名稱管理及執法監督。
2.市財政局管理職責
(1)核定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財政撥款或補助總額。
(2)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決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相關工作,對銀行賬戶實施監督管理。
(3)指導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4)對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依法實施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監督。
(5)對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依法實施政府采購進行監督管理。
(6)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7)對重大財政政策落實、財經紀律執行進行監督。
3.市人社局管理職責
(1)核準經市衛健委審核的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崗位設置方案,并對工作人員的崗位聘用、公開招聘、考核獎勵等工作進行政策指導、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按照獎勵管理權限辦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工作人員和集體獎勵。
(2)核定、調整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總額,對收入分配、工資管理、福利保障等工作進行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
(3)辦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基本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和職業年金參保登記、核定繳費基數、清理欠費;辦理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核定退休人員養老待遇。
(4)負責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工傷保險管理工作,指導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4.市醫保局管理職責
(1)負責對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及其醫保醫師的醫療保險服務行為和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通報成都市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和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并組織學習和接受醫療機構咨詢。
(3)依據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執業范圍、服務能力、服務質量和醫療保險政策執行情況等確定醫療保險服務類別、服務內容、付費方式、支付標準、總額控制指標等。
(4)對住院、門特、重特大藥品等醫療費用進行審核。
(5)及時按規定向醫院撥付應當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6)牽頭實施藥械集采工作,承擔制定相關政策和監督實施的職責,做好醫保預付、支付、結算和總額預算管理等工作;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功能,組織實施合同簽訂、采購等工作,配合做好中選藥品、非中選藥品以及替代品種的采購檢測,將中選藥品采購使用情況納入醫保協議和管理醫保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相應的獎懲措施。
(7)加強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
(8)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政事權限清單事項表
事項 類別 | 政事權限關系 | 事項名稱 | 主要內容 | 實施依據 | 備注 | |
黨建 工作 | 市衛健委舉辦監督職責 | 加強公立醫院黨的領導 | 指導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黨建、紀檢、群團、統戰等工作。 | 《四川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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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自主管理職責 | 政治建設 | 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 《四川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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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凈化政治生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 ||||||
思想建設 |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醫德醫風建設,推進醫院精神文明建設,著力培育和塑造醫學人文精神,弘揚和傳承“病人至上、大醫精誠、中西并重、救死扶傷”的醫院宗旨,努力建設“全國一流、西部領先、區域最優的國家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戰略目標。 | 《四川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 ||||
組織建設 | 規范完善醫院機構和黨組織設置。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抓實基本教育、基本建設、基本隊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以黨的建設引領推進醫院業務工作。 | 《四川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關于加強全省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的意見》 | ||||
嚴把發展黨員質量關,加強對黨員的直接教育、管理、監督,做好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工作。 | ||||||
紀檢工作 |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紀檢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 《四川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 ||||
醫院紀委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述責述廉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黨員干部職工嚴格遵守黨的紀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 ||||||
加強醫院紀檢機構和紀檢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履行職責能力,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作用。 | ||||||
統戰工作 | 全面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做好統戰工作。加強對醫院內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的政治領導,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 《四川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 ||||
群團工作 | 堅持黨建帶群建,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 《四川省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 | ||||
干部 人事 | 市衛健委舉辦監督職責 | 機構編制 | 按權限管理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機構編制工作。 | 《成都市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成機編〔2016〕55號) 《市委編委關于規范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程序的通知》(成機編〔2011〕1號) 《市委編辦關于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意見》(成機編辦〔2011〕215號) 《成都市貫徹〈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實施方案》(成委發〔202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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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隊伍建設 | 醫院院級領導任命,指導醫院開展中層干部選拔管理工作。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 《四川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 | ||||
教育培訓 | 指導醫院開展管理干部教育培訓、出國研修。 | |||||
職稱(技術等級)管理 | 職稱評定、各類人才申報。 | |||||
考核獎懲 | 目標績效考核、領導班子考核等。 | |||||
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自主管理職責 | 機構編制 | 負責機構職能編制規定的起草、報批和執行;提出機構、職責、編制和領導職數調整動議,按程序報批;申請用編、出入編登記;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開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及網上名稱管理等相關工作。 | 《成都市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成機編〔2016〕55號) 《市委編委關于規范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程序的通知》(成機編〔2011〕1號) 《市委編辦關于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意見》(成機編辦〔2011〕215號) 《成都市貫徹〈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實施方案》(成委發〔202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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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管理 | 根據人社部門要求,按規定進行崗位設置,優化結構比例;負責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全院職工崗位聘用管理等。 | 《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 號) 《成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成辦發〔2008〕7號) 《成都市事業單位崗位聘用管理有關問題處理的指導意見》(成人社發〔2013〕207號) 《成都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辦法》(成人社發〔2018〕4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關于印發《關于加強直屬公立醫院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成衛健黨組發〔2020〕8號)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四川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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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管理 | 負責辦理人員的入職、調動、離職、退休等手續。 | |||||
負責制訂請休假管理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 | ||||||
干部隊伍建設 | 負責干部隊伍建設,委管干部的推薦,中層干部的選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 | |||||
職稱(技術等級)管理) | 承擔職工職稱、工人技術等級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專業技術等級申報、聘用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資料臺賬、歸檔管理等。 | |||||
人事檔案管理 | 根據人事檔案管理規定,負責員工人事檔案保管、審查等管理。 | |||||
教育培訓 | 制定本單位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機構職責,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創新實踐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務等各項具體工作。 | |||||
考核獎懲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 | |||||
相關部門綜合管理職責 | 市委編辦 | 機構編制調整 | 審核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規定,按程序報批及印發。 | 《成都市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成機編〔2016〕5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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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審批、備案機構、職責、編制和領導職數等調整事項,按程序報批及印發。 | 《成都市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成機編〔2016〕55號) | |||||
實名制 管理 | 審批用編、出入編登記。 | 《市委編委關于規范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程序的通知》(成機編〔2011〕1號) | ||||
監督指導做好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 | 《市委編辦關于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意見》(成機編辦〔2011〕215號) | |||||
監督檢查 | 結合巡察、審計、督查、核查等,開展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執行情況檢查,糾正違紀違法行為。 | 《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辦法》(中辦發〔2020〕38號) 《成都市貫徹〈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實施方案》(成委發〔2021〕4號) | ||||
登記管理 | 受理辦理事業單位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和補(換)領證書。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411號)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 ||||
開展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及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 《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辦法(試行)》(中央編辦發〔2014〕4號) 《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辦法(試行)》(中央編辦發〔2015〕131號) | |||||
審批事業單位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注冊管理、網站標識管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 | 《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關于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有關問題辦理意見》(國事登發〔2016〕5號)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網上名稱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編辦發〔2014〕6號) | |||||
市人社局 | 崗位管理 | 核準經主管部門審核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審核確認經主管部門同意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結果。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08〕19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成辦發〔2008〕70號) | |||
公開招聘 | 批準經主管部門同意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6〕人事部令第6號) 《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 《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 | ||||
考核獎勵 | 辦理經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統計表和優秀檔次人員名單備案;監督指導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做好獎勵工作,審批市級政府序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的記功獎勵。 | 《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川辦發〔1996〕134號) 《成都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成人發〔2004〕10號)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人社部規〔2018〕4號) 《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20〕18號) | ||||
收入 分配 | 市衛健委舉辦監督職責 | 薪酬管理 | 審核基金、績效總額分配以及監督執行。 | 《關于我市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試行崗位績效總額管理的通知》(成人社發〔201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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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自主管理職責 | 工資福利 | 根據人社部門要求,協助控制績效工資總額;負責核算職工工資;負責在編人員月度工資基金上報與審核。負責職工工資的起薪、晉級、調整等工作。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12號) 《關于我市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總額管理的意見》(成人社發〔201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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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管理
| 負責職工社保的申報、繳費、審核和調整;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辦理;負責辦理職工離退休手續;社保費用的核算;宣貫、傳達社保有關文件精神;各類社保資料的歸檔管理。 |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5〕45號)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 《成都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93號令) | ||||
負責在編人員的職業年金申報、繳費基數調整;各類年金資料的歸檔管理。 | ||||||
績效分配 | 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建立完善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分配機制,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自主分配績效工資,充分體現不同崗位的差異,向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做出特殊貢獻的醫務人員傾斜。 | 《關于明確公立醫院專用基金計提等管理事項的通知》(川財規〔2018〕13號) | ||||
相關部門綜合管理職責 | 市人社局 | 工資福利 | 核定、調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總額;指導事業單位落實國家、省相關福利政策。 | 《人事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人部發〔2006〕56號) 《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9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國辦發〔2011〕37號) 《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發〔2006〕47號) 《關于印發四川省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的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0〕45號)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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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分配 | 指導主管部門建立健全所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 《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發〔2006〕47號) 《關于印發四川省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的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0〕45號)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29號) | ||||
社保管理 | 辦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基本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參保登記,核定繳費基數、清理欠費;辦理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核定退休人員養老待遇。 |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6〕94號)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9〕150號) | ||||
年金管理 | 辦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參保登記、核定繳費基數;辦理工作人員職業年金補記、轉移接續。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年金經辦規程(暫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25號)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9〕150號) | ||||
工傷認定 | 辦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工傷認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工傷認定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 | ||||
工傷鑒定 | 辦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人社部令第21號) 《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 | ||||
待遇支付 | 辦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參保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支付。 |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3〕42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決定的通知》(川府發〔2011〕28號) | ||||
財務資產 | 市衛健委舉辦監督職責 | 國有資產管理 | 批準事業單位重大資金使用與重大投資決策。指導資產管理。 | 《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成委廳〔2019〕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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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預決算和收支管理 | 指導委管預算單位預決算和財務管理。 | |||||
政府采購 | 政府采購項目的核準和指導。 | |||||
財務管理 | 指導醫療機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 |||||
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自主管理職責 | 資金預決算和收支管理 | 負責醫院預算編制與審批、執行與控制、調整、分析與考核,財務決算管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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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醫院財務收支管理。 | ||||||
財務監督 | 負責對醫院經濟業務進行財務監督。 | 《內部會計控制規范》 | ||||
國有資產管理 | 負責醫院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國有資產。 |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 ||||
政府采購 | 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合理確定采購需求,建立內控制度,全流程精細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正廉潔、誠實守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 ||||
市財政局 | 資金預決算和收支管理 | 指導主管部門,監督其下屬事業單位做好預算編制、預算公開、預算執行等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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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市級預算單位部門決算,組織市級預算單位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 |||||
財務監督 | 對重大財政政策落實、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 《四川省財政監督條例》 | ||||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的通知》(財會〔2021〕21號) 《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財會〔2017〕1號) | |||||
國有資產管理 | 制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 《財政部關于修改〈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00號) | ||||
政府采購 | 對采購人依法實施政府采購進行監督管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 ||||
績效管理 | 牽頭組織指導預算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 | ||||
業務運行 | 市衛健委舉辦監督職責 | 醫療業務 | 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監督管理。 |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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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醫療技術相關監督管理。 | ||||||
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 ||||||
開展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 |||||
綜合監管處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 |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
疾病預防控制處負責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報送工作。 |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
科研教育 | 科研及成果轉化、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學科建設、醫學倫理審查。 |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 《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高水平臨床重點??平ㄔO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辦發〔2020〕22號) 《四川省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及重點??平ㄔO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成都市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及重點??乒芾磙k法》 《涉及人的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建設指南》(2020) | ||||
基建 后勤 | 負責各種類型的采購、基建、維修、外包服務的督促及管理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
安全 保衛 | 監督醫院有效管理?;?。 | 《成都市衛生健康系統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 ||||
監督醫院做好防汛、消防等安全生產工作。 | 《關于做好防汛救災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消防法》 《成都市醫院安全管理規范及等級劃分》 | |||||
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自主管理職責 | 醫療 業務 |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落實醫療核心制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障醫療安全。 | 《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原衛生部2016版) 《2021年國家醫療質量安全改進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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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技術管理:促進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的科學、精細化,推動醫療技術高質量發展,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 | 《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1號) 《四川省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實施細則》(川衛辦發(2018)70號) | |||||
依法執業管理:加強醫務人員執業管理,強化依法執業意識,規范執業行為,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護士管理條例》 | |||||
醫療糾紛管理:預防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2018年10月1日) | |||||
突發公衛應急管理:承擔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第376號令) | |||||
處方權管理:規范處方管理,提高處方質量,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 | 《執業醫師法》 《藥品管理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和“一崗雙責”,深入推進行風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 《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 | |||||
科研 教育 | 科研教學及學科建設的規劃等。 | 《四川省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及重點??平ㄔO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成都市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及重點??乒芾磙k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高水平臨床重點??平ㄔO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辦發〔2020〕22號) | ||||
院校教育。 | 院內制度:《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臨床教學管理辦法》 《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及管理(暫行)辦法》 | |||||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高水平臨床重點??平ㄔO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辦發〔2020〕22號) 《四川省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及重點??平ㄔO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成都市醫學重點學科(實驗室)及重點??乒芾磙k法》 | |||||
醫學倫理審查。 | 《涉及人的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建設指南》(2020) | |||||
繼續教育項目。 | 《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 | |||||
基建 后勤 | 負責醫院大型基建項目從規劃、落實土地、報建、招投標、施工至投運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
特種設備運行安全。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法》 | |||||
污水站、醫療廢物、生活垃圾等環境保護。 |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醫療機構》 《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衛生健康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 |||||
洗漿房、裝修改造、零星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 《醫院布類供應管理規范》 《醫院裝修設計規范》 | |||||
安全 保衛 | ?;?、毒麻藥品安全管理。 | 《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成都市衛生健康系統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 ||||
消防、治安、防汛、食品安全等安全生產保障工作。 | 《消防法》 《成都市醫院安全管理規范及等級劃分》 《關于做好防汛救災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 |||||
相關部門綜合管理職責 | 市醫保局 | 監督 檢查 | 負責對醫療機構及其醫保醫師的醫療保險服務行為和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報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和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組織學習和接受醫療機構咨詢。 |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成辦函〔2018〕1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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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管理 | 加強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負責對醫療機構申報撥付的住院醫療費用、門診特殊疾病費用進行審核;及時撥付醫療費用;推進支付方式改革。 |